多少度才有高溫津貼
33℃到35℃之間可以享受高溫補貼。
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等四部門聯合下發通知:工作場所溫度達到33℃,或在最高氣溫達35℃以上的露天環境下工作,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最大限度地減少高溫中暑造成的職業危害,保護勞動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高溫津貼具體標準由省級政府或省級勞動保障部門制定。目前,浙江、重慶等省市已制定了相關高溫津貼標準。如浙江省規定,企業在職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的發放標準調整為: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60元。發放時間為6月至9月。
因此,對于勞動者來說就需要清楚,在33℃到35℃都能領取到相應的高溫補貼,這對于戶外工作者是很重要的政策規定。每年的夏季都需要發放高溫補貼,大家要了解清楚當地的政策規定,才能知道自己能領取到多少錢。
怎樣申請高溫補貼
可以書面形式向單位提出申請,如果被拒絕的話,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舉報。
1、根據你所在省市區的《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中的條文申請:
一般情況下:
勞動者如果在高溫天氣下工作,試舉重慶市標準為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不含37℃)為一般高溫天氣,日最高氣溫達到37℃ 以上、40℃以下(不含40℃)為中度高溫天氣,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則為強度高溫天氣。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除按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外,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補貼,其中中度高溫天氣下按每人每天5元至10 元標準發放,強度高溫天氣下按每人每天10元至20元標準發放。
這個氣溫不是以天氣預報的電視或是廣播為準的,是以你當地所在的氣象主管部門,如__市氣象局發布的當日氣溫為準。
2、如果符合上述,你可以直接打申請報告“關于高溫補貼的申請,根據__辦法,在__情況下,應給予__補貼。現特向公司申請,__。”如果你是個人的話,最好是向主管提,由主管寫申請,主管不受理的話,可以連同一起在高溫下作業的同事聯名申請;如果你是負責相應部分的主管的話,你自主申請, 并附上如不申請可能會給公司造成罰款的具體條文附件,請公司領導審批,并做好日常的氣溫統計工作及高溫作業人員數統計,以便發放。
發放高溫補貼的法律依據
在2012年6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社部、全國總工會等部門制定了《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了具體的高溫補貼制度。《辦法》規定,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補貼,并納入工資總額。
由于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平衡,高溫補貼標準也因地而異,具體由各省根據實際確定。
公司不發放高溫補貼是否違法?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單位如果不發放高溫補貼的話是違法的。針對一些公司會發放綠豆、白糖等防暑物資的情況,防暑物資并不屬于高溫津貼。高溫津貼是要納入工資總額,但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另外,按照《關于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月發放高溫津貼,并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并應保存高溫津貼的發放記錄至少二年。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情況以及高溫津貼發放情況,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高溫補貼的發放標準不是一成不變的。省政府授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本地區社會經濟發展水平、職工平均工資、消費物價指數等因素研究確定或調整。
高溫還有哪些福利?
1、達37℃以上,下午暫停工
日最高氣溫達到39℃以上,當日應當停止戶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戶外露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12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戶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2、孕婦工作環境不能超33℃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工作及溫度在33℃以上的作業場所工作。
3、工作中暑致死視為工傷
勞動者因在高溫天氣下工作引起中暑,經省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職業病診斷機構診斷為職業病的,可依法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